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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2/21) 点击:362次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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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五、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六、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七、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批复总表
    八、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九、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二、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三、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四、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五、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六、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八、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二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盟辽委〔2020〕3号)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民盟辽宁省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盟辽宁省委机关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民盟辽宁省委办公室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民盟辽宁省委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民盟辽宁省委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门户网站“财务公开”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二、机构设置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机构1个,为党派机关,无下属单位。内设6个部门: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和社会服务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20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8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58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2.6万元;
    2.项目支出92万元。
    在支出预算584.6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36.5万元,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50.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两名在职人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印刷费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5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36.5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比2019年减少1.3万元,下降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相关经费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相关经费安排。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19

2020

合计

10.8

9.5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9

9.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9.9

9.5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20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2020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事业发展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0年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省财政厅辽财指预〔2020〕1号文批复表)

下载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