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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直击∣李萌娇:“公摊计价”和“套内计价”哪个更省钱
发布时间:2020/5/27 16:27:46) 点击:10617次 作者:民盟本溪市委 签发人:李洪  【关闭】

    编者按全国政协委员、民盟辽宁省委副主委、市人大副主任、盟市委主委李萌娇提交到全国人民政协的《关于破解我国房地产“公摊面积伤民”矛盾的提案》引起了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关注“人民政协网”以《“公摊计价”和“套内计价”哪个更省钱》为题、《辽宁日报》以《总书记关心的这件事,辽宁代表委员时刻关注!》为题先后进行了报道。

    下为全文转发“人民政协网”发布的内容。

 

    “重庆市于2002年取消了‘公摊计价’方式,香港也在2013年取消了‘公摊计价’。目前,从重庆、香港两地的改革实践来看,两地房价并没有出现较大的波动,证明这个改革是可行的。”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李萌娇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可借鉴香港和重庆从“公摊计价”到“套内计价”的改革经验,明确规定包括政府、开发商、房地产中介及其他专业团体在内的市场各个环节采用的标准,制定细则,保证市场公平透明有序。

    我国商品房“公摊计价”的销售方式源于上世纪90年代。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测绘单位一般按照“谁使用,谁分摊”原则,基本交给开发商指认。公摊面积不明确、面积测绘结果不公开,开发商就很容易钻信息不透明的空子。并且,目前开发商将电梯、走廊等公摊面积计入精装修费用,已经成了售房“潜规则”,在全国多地引发消费者不满。为此,李萌娇认为,可以改“公摊计价”为国际通行的“套内计价”。

    政策变动是否会导致房价大幅波动?李萌娇认为,首先要做好解释工作,让消费者知道计价方式转变并不会导致购房成本上升。“改革只是对房地产的单价产生影响,对房地产的总价不会有太大变化,购房者不仅实际利益没有受到损失,反而可能减少购房成本。”李萌娇进一步表示,对于已购房者来说,如果政策施行,他们所有的物业费、取暖费,甚至包括后面的房产税等都将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购房者的后续费用会进一步降低。“所以,对消费者来说,这是一项利好政策。”

    如何避免新政出台可能带来的房地产市场震荡,李萌娇建议,分步骤、分阶段逐步进行调整。对于新房,严格实行试点新政,向市场传递清晰信号,帮助各方做好适应新计价方式的准备工作。对于二手房交易,为确保平稳接轨,可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允许二手房交易在过渡期内采取“套内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并行的方式。

    李萌娇最后强调,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性概念,将是确保销售计价体系成功转轨的重要一步。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