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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沈阳市委会召开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3/3/13 14:00:11) 点击:1002次 作者:民盟沈阳市委 签发人:王东  【关闭】

   2月27日,民盟沈阳市委会召开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民盟省委副主委、市政协副主席、民盟沈阳市委会主委于龙主持会议并作题为《立志建功新时代 踔厉奋发新征程 为推动新时代沈阳振兴新突破、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副主任、民盟市委会副主委苏立明,民盟市委会副主委王东(专职)、岳喜庆、朱翎、苏丽岩、肖志刚、张祥鑫出席会议。民盟市委会委员、基层组织主委、专委会主任及新盟员委员会骨干盟员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民盟十三大会议精神,《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和中共沈阳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于龙所作的工作报告及民盟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是中共二十大和民盟十三大的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民盟辽宁省委、中共沈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市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民盟沈阳市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市党代会的目标任务为中心,以“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载体,在思想解放上实现新突破、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凝心聚力上取得新成效、队伍建设上展现新气象,沈阳民盟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勇当先锋、争作表率。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沈阳“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沈阳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民盟市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民盟十三大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持续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提高政治意识、坚守合作初心,深化责任意识、积极建言履职,强化服务意识、在继承中创新,树立人才意识、夯实组织基础,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沈阳经济社会振兴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基层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民盟辽宁省委、中共沈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新的伟大征程上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团结奋斗,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民盟新贡献! 


王东宣读《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对民盟沈阳市委会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民盟浑南区委员会等10个基层组织“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授予民盟沈河区委员会等11个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民盟综合二支部委员会等11个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民盟综合一支部委员会等11个基层组织“社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民盟中国医科大学委员会等10个基层组织“组织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民盟沈阳市委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6个专委会“专委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继东等10人“优秀盟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于复财等62人“思想政治建设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丁翎等26人“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王欢等49人“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丁琳等70人“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刘娜等5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白长海等8人“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授予于潇等10人“优秀新盟员”荣誉称号。



    会上,民盟沈阳市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书面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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