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盟辽宁省第十五届委员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点击:284次    【关闭】

民盟各市委会,民盟辽宁省委会各专门委员会:

按照《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以及《民盟辽宁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相关规定,经民盟辽宁省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专门委员会主任2名。经民盟省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对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联络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教育委员会

聘任吕思琪、张晶玲、周宇春同志为教育委员会委员。

唐毅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教育委员会委员。

二、科技委员会

任命徐云鹏同志为科技委员会主任,同意吕小兵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聘任陈旭同志为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韩光同志为科技委员会委员,李伟同志为科技委员会联络员。

任婕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科技委员会委员,焦兴华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科技委员会委员,于珊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科技委员会联络员。

三、经济委员会

聘任赵丽同志为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兼经济委员会联络员,王晓俭同志为经济委员会委员。

崔雪峰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李红雨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经济委员会委员。

四、法制委员会

聘任王辉、赵军、赵亮、韩若宁、谭博同志为法制委员会委员。

董洋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法制委员会委员,李默涵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法制委员会委员。

五、卫生与健康委员会

聘任于珊同志为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兼卫生与健康委员会联络员,李光帅、赵宇同志为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委员。

赵承业同志因退休原因辞去卫生与健康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卫生与健康委员会联络员。

六、生态环境委员会

聘任王中卫同志为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胡志斌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七、社会委员会

聘任王小维、朱川、李倩同志为社会委员会委员。

张春昕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社会委员会委员。 

八、妇女工作委员会

聘任皮艺虹、安志宏、秦雯、薛英英同志为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

邓立华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董文菲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 

九、农业委员会

聘任马英姿、孔羽超、唐志强同志为农业委员会委员。

王昊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农业委员会委员。

十、青年工作委员会

聘任王光、赵建宇同志为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光帅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十一、宣传委员会

任命秦岭同志为宣传委员会主任,同意马琳同志因工作等原因辞去宣传委员会主任职务。

聘任王利杰、孙国蔚同志为宣传委员会副主任。

唐志强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宣传委员会委员。

十二、企业委员会

聘任刘红果同志为企业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兼企业委员会联络员,王禹、王昊、李志辉、李牧驹、李宏、陈玮崴、秦巍同志为企业委员会委员。

邱宜男同志因退休原因辞去企业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余雷同志因工作原因辞去企业委员会委员,刘大海同志因个人原因辞去企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